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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采暖散热室温也达标

时间:2011-12-20 16:59来源:www.jctjrn.com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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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供热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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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供热采暖网|暖通采暖供热供暖地暖地板采暖门户 添加人:admin 添加时间:2007-4-27 11:41:38
 

 


1适用范围
2认证模式
3认证基本环节
4认证实施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2初始工厂审查
4.3产品抽样检测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4.5获证后的监督
5.认证证书
5.1认证证书的维持
5.2认证证书覆盖内容
5.3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5.4认证范围的扩大
5.5认证范围的缩小
5.6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6.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6.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6.3 加施方式
6.4 加施位置
7.认证收费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铸铁散热器、钢制板型散热器、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钢管散热器、钢管装饰型散热器、铝制柱翼型散热器、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铜管铝串片对流散热器等。

具体范围要求见“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范围的说明”附件1;“铸铁采暖散热器产品技术规范”附件6 。

注:企业生产的新型散热器,如果没有相关标准,也可按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
初始工厂审查 +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3认证基本环节
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初始工厂审查

产品抽样检测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

4认证实施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4.1.1认证申请单元划分

根据采暖散热器产品的结构不同、工艺不同或使用的原材料不同进行单元划分。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型号,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应作为不同的申请单元,但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相同产品可只做一次型式试验。

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单元划分见“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单元划分说明”(附件2)。

4.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认证申请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见“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申请所需提交文件资料清单”(附件3)。

4.2初始工厂审查
在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时,同时进行产品抽样和产品出厂检测项目的检测。

4.2.1 审查内容

初始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2.1.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由认证机构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4)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同时,还应按照“采暖散热器产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附件5)进行核查。

4.2.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一致性检查,若认证涉及系列产品,则应对该系列产品每个型号至少抽取一个样品,重点核实以下内容。

1)认证产品的标识:检查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申请文件上所标明的是否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及参数: 检查认证产品的结构及参数,与申请文件上所标明的是否一致;

3)认证产品的抽样检测:必要时,可在现场抽取产品进行检测。

4.2.2审查范围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加工场所,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

4.2.3审查时间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和工厂的生产规模确定,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4-8个人日。

4.3产品抽样检测
4.3.1抽样

以系列产品为同一申请单元申请认证时,应从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型号,并且抽样的样品应覆盖系列产品的有关要求。

4.3.1.1抽样人员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有资质的工厂审查人员对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封样并送至指定的检测实验室进行全项检测。

4.3.1.2抽样数量

在每一申请单元中,根据申请的型号数量进行样品抽取。申请型号数量在5个以下(含5个型号),随机抽取一个样品;申请型号数量在5-10个(含10个型号),随机抽取两个不同样品,以此类推。

每个抽样样品的确定见下表

4.3.2检测

每个认证单元中被抽样送至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型号,按相关标准要求和本实施规则的要求进行全项检测;单元中其他全部覆盖型号在工厂审查时随机进行简单差异检测,检测内容为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

4.3.2.1检测项目、检测依据和方法

检测项目:

GB/T13754-92《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JG/T2-1999《钢制板型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JG/T148-2002《钢管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JG/T3012.2-1998《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铸铁采暖散热器产品技术规范(附件6)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JG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检测依据:

GB/T13754-92《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JG/T2-1999《钢制板型散热器》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JG/T148-2002《钢管散热器》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JG/T3012.2-1998《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铸铁采暖散热器产品技术规范(附件6)及其引用标准;

JG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检测方法:

按GB/T13754-92《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按JG/T3012.1-94《钢制闭式串片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按JG/T148-2002《钢管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按JG/T3012.2-1998《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按铸铁采暖散热器产品技术规范(附件6)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按JG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标准规定的和/或引用的检验方法和/或标准进行检测。

注:1.铜铝复合柱翼型散热器在行业标准颁布前,其检测项目、检测依据、方法和合格判定参考JG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

2.铜管铝串片对流散热器、钢管装饰型散热器,在行业标准颁布前,执行认证中心颁布的技术规范。

4.3.2.2试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抽样检测后,应以适当方式处置已经确认合格的样品和/或相关资料。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由认证机构负责对抽样检测(含实验室抽样检测和工厂抽样检测)、工厂审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个申请单元颁发一张认证证书)。

4.4.1初始工厂审查结果的评价

4.4.1.1如果整个审查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审查结论为合格;

4.4.1.2如果发现不符合项,工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报审查组确认其措施有效后,则审查结论为合格;

4.4.1.3如果发现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不具备生产满足认证要求的产品量,则可终止审查。

4.4.2抽样检测结果的评价
抽样检测结果的评价按GB/T13754-92《采暖散热器散热量测定方法》、JG/T2-1999《钢制板型散热器》、JG/T148-2002《钢管散热器》、JG/T3012.2-1998《钢制翅片管对流散热器》、铸铁采暖散热器产品技术规范(附件6)、JG143-2002《铝制柱翼型散热器》标准和本实施规则附件6、7合格判定的规定。
注:铸铁柱翼型散热器重量的评价按优等品的标准进行。

4.4.3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间、提交工厂审查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价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

抽样检测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因检验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提交工厂审查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提交符合要求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价、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4.5获证后的监督
4.5.1监督频次

4.5.1.1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CNAB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获得本产品认证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企业未通过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CNAB认可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获得本产品认证后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监督,每次监督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4.5.1.2若发生下述情况可增加监督频次:

1) 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质量方面的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 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标准安全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 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制造商、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5.2 监督内容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验。

4.5.2.1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采暖散热器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4)规定的第3,4,5,9条是每次监督复查必查的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年内至少覆盖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每个生产场所监督审查时间一般为2~4个人日。

4.5.2.2产品一致性检查

从获证起,按本规则4.2.1.2及4.5.1.1条的规定进行。

4.5.2.3获证后抽样检测

需要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负责。具体抽样方法和要求按认证机构有关规定执行。认证检测采用的标准所规定项目均可作为监督检测项目。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

4.5.3监督结果评价

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对监督复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3个月内完成纠正措施。逾期将撤消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5.认证证书
5.1认证证书的维持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四年。失效前企业应重新申请认证,通过后由认证机构颁发新证书。

5.2认证证书覆盖内容
认证证书须包括委托人名称、加工厂名称、地址、产品单元、执行标准、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名称、签名、日期及认证机构规定的内容。

5.3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认证机构应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做补充检测或检查。认证机构确认扩展产品符合要求后,根据具体情况,向认证证书持有者颁发新的认证证书或补充认证证书,或仅作技术备案、维持原证书。产品抽样检测按本规则的4.3条要求执行。 

与此同时,网友们也在网上发帖留言说,气象部门的数据显示,刚过去的冬天平均气温较常年偏高2.3℃,特别是今年2月份的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偏高4.6℃,创下青岛百年历史的最高值。供热企业的成本今年有大幅下降,省下来的供热费应该退还给市民。

擅自停热市民可举报

"停锅炉绝对不可能,这么做也不划算。"青岛一家大型供热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集中供热不同于供水、供气可以随时调控,热量要达到一定温度需要一段时间的循环升温。供热单位根据气温调整锅炉出水温度,既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也利于供热的稳定。一旦一次管网的出水温度达到供热要求,公司一般会保持水温不变。一天内多次调整供热温度,非但不会节约能源、降低成本,还会因为调整水温的波动而增加成本。目前,气温偏高,供热公司相应地降低了出水温度,低于体温时,市民摸起暖气片来肯定感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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