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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中热电联产状况的述评计量方法

时间:2011-10-07 14:55来源:www.jctjrn.com点击:
  

   电联产要比热电分产节能。大型火力发电厂理论热效率是41%,实际运行时只有36~39%左 右,而热电联产项目的热效率要求大于45%,实际运行时在60%左右。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 电效率为50~52%,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厂的全厂热效率可达70%以上。我国1998年6000 千 瓦及以上火电厂发电标准煤耗为373克/千瓦时,而热电联产的发电标准煤耗为200克/千瓦时 左右。燃煤小锅炉分散供热的标准煤耗率为60千克/吉焦左右,而1998年热电联产的平均供 热标准煤耗率为40.39千克/吉焦。据统计,我国目前新建的热电机组,每100MW每年大约节 约2500~4000吨标准煤。因此,热电联产的节能效果是巨大的。

 

集中供热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我国668个城市中有286个城市建设了集中供热设施,年供蒸汽 17 463万吨、供热水64684百万千焦、总供热面积为86540万平方米。“三北”地区城市供热普 及率已达29%以上。在我国城市供热的总热量中,热电联产占62.9%。前苏联区域供热占总供 热 量的70%,其中一半来自热电联产;丹麦目前区域供热占总供热量的50%,其中30%来自 热电联产;芬兰区域供热占总供热量的45%,其中70%来自热电联产,热电联产发电占全国总 发电量的32%;荷兰热电联产总装机800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40%;一直以分散供热 为主的英国,现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也接近400万千瓦了。近年来,随着国际电力市场的自 由化,电力供应正在向小规模和非集中化转变,这将给城市小型燃气热电联产带来光明的前 景。

关于热计量的费用不应超过实行计量供热所能节省下来的能量费用这一原则还是应当采纳的。关于实行计量供热后到底能节省下来多少能量,在我国还缺少足够的实测数据来支持。从欧盟各国的测试数据看,最高可达30%,从另外一些研究报告看还有更高的数据。而德国取20%是考虑到:节能多少不仅同建筑的类型有关,而且与采暖系统的运行条件也有很大关系,尤其是用户的使用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节能的多少。很多测试,尤其是一些计算机模拟计算,虽然看来还能节省更多的能量,但过分的频繁调节并不符合人们一般的生活习惯,也就是说在生活实践中也不可能节省那么大的比例。德国还考虑到了他们1995年实行"建筑保温法"以后,新建筑要比老建筑节能近30%。在我国也同样存在一步节能和二步节能的问题,即使达到二步节能以后,我们的建筑节能仍远达不到德国1995年以后新建建筑节能的效果,并且我国完全实现二步节能还要有一段路 
程。就目前来看反节能效果定在25%还是比较合适的。
  对于计量系统,由于我国劳动力便宜,所以能用热计量表的就用简单的热计量表而不必采用带通讯功能的热计量表。对于热分配表不管是蒸发式还是电子式的现在都已经有了带通讯功能的,或叫远程读数功能的装置,但从目前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劳动力状况出发还是采用非远程通讯的为好。对于热量表按5年折旧,电子式热分配表按1年折旧,蒸发式热分配表按15年折旧,这在欧盟各国都是有充分实践基础和标准依据的,所以我们也应采纳这一规定。对于散热器上安装的恒温调节阀,在欧盟和德国是不计入热讲师的费用中的,但在我国目前还都习惯把它列入热计量设备中来考虑,但它的折旧年限并没有统一的说法,我们可以暂定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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